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:
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字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:
1、14层及以下、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
2、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
3、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。
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:
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。
1、城市道路工程(不含快速路);单跨跨度20米以内桥梁工程,公共广场工程
2、2万吨/日及以下给水厂,1万吨/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,1立方米/秒及以下污水泵站,5立方米/秒及以下雨水泵站,直径1米以内供水管道,直径1.5米以内污水管道。
3、总贮存容积5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气贮罐场(站),供气规模5万立方米/日燃气工程,2公斤/平方厘米及以下中压、低压燃气管道、调压站,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及以下热力工程,直径0.2米以内热力管道
4、生活垃圾转运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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